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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19-05-07 | 来源: 中国网 | 作者: 组委会
九、公示与举报
本着公平、公正、透明的原则,大赛实行总评审公证处全程监督、评出的获奖作品公示和举报制度。
公示的范围、时间:公示的作品为获得大赛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和优秀奖的作品,在大赛官网和各分站赛官网上公示,公示期为15天,供各界监督、评议。
举报要求:举报实行实名制(即要求写真实姓名),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(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),匿名举报无效。举报受理由大赛组委会进行核查、提出处理意见并最终裁定。